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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货站枢纽中心服务保障模式通报
发布时间:
12/30/2024 3:22:05 PM
有效期:
30
天
发布人:
广州货站枢纽中心服务保障模式通报
为践行南航物流公司价值创造理念,打造大湾区航运枢纽中转品牌标杆,提升广州货站经营水平,加强广州货站枢纽服务保障能力,特此公布广州货站枢纽中心中转产品时效承诺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国内转国内 时间节点:经广州中转的国内货物,前一程航班落地时间与后一程航班起飞时间间隔最短不少于3.5小时。在航班起飞前60分钟,枢纽中心将货物出仓交出港室。 二、国内转国际 时间节点:经广州中转国际的普通货物,需配运客机腹舱的,枢纽中心最晚在航班起飞前3.5小时将货物交送白云物流国际货站;需配运货机的,枢纽中心最晚在航班起飞前5.5小时将货物交送白云物流国际货站。温控货物、危险品货物等特种货物,枢纽中心与白云物流国际货站约定时间交接。 三、国际转国内 时间节点:国际经广州中转国内的普通货物,需配运客机腹舱的,白云物流国际货站最迟在航班起飞前3.5小时将货物及单据交送枢纽中心;需配运货机的,最迟在航班起飞前5.5小时将货物及单据交送枢纽中心。温控货物、危险品货物、外交信袋、AOG航材、贵重货物等特种货物,枢纽中心与白云物流国际货站约定时间交接。配运客机腹舱的货物,最迟在航班起飞前90分钟出仓交出港;配运货机的货物,最迟在航班起飞前3.5小时向运行指挥部报货机平衡,制作业务袋交出港调度并出仓。 四、机下中转 广州货站枢纽机下中转业务仅限鲜活类货物。 时间节点:经广州中转的国内货物,前一程航班落地时间与后一程航班起飞时间间隔小于3.5小时大于、等于2小时,采取机下中转;间隔小于2小时大于、等于90分钟,采取机下极速中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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