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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限时运送
    • 到达派送
    货运产品列表
    序号 产品 对象 产品特点 产品代码
    1 快件 快递货物 90分钟截收/交付,快速通道 E-XPS
    保证装载货物
    2 小件货物 10KG以下货物 随到随运,快速交运和提货 E-SML
    3 特殊保障货物 特种货物 全程专人服务,减少服务环节 V-SPL
    照料保障货物 最高优先装载权
    4 超重货物 超过100公斤的货物 专业的装卸程序 V-BIG
    多种服务功能选择
    5 限时中转 中转货物 保证时效的中转运输 C-TRF
    6 限时运送 低服务需求货物 在舱位利用上具有灵活性 D-DIM
    限时运送货物 最经济的服务
    7 到达派送 需派送货物 机场到门的服务延伸 C-DLV
    产品简章使用说明
    1. 注有“*”标志的是刚性标准,各销售单位必须按标准严格执行;除此之外的其他标准为柔性标准,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资源条件和市场情况灵活优化产品服务。
    2. 若在各单位可提供始发站服务而客户不要求到达站服务的航线,也可开展新航线的快件、小件和特殊保障货物运输。此时“补偿保证”标准仅适用在始发站违约后退还运费。
    3. 各单位的快件、超重货物、限时运送货物运价必须向公司货运部申请,在执行期内不能自行上调和下调。
    4. 始发站收运各类需要到达站或中转站提供服务的产品类货物,必须按《产品操作手册》规定,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产品运输信息通知到达站或中转站。
    5. 客户选择各产品运输,收运部门必须按要求贴挂产品标签。
    6. 到达派送产品操作规定请见《哈尔滨、郑州、长沙、贵阳到达派送操作手册》。
    产品标准
    市场细分
    1. 针对客户时效要求严格的快件类货物、包裹等速递类货物;
    2. 目标客户主要是速递公司,也包括代理人。
    产品特点
    1. “机场到机场”的快递;
    2. 每件货物最大重量45公斤;
    3. 不接受的货物:特殊保障货物、危险品。
    增值服务
    1. 最短的截止收运、交货时间;
    2. 为货物开辟快速通道,全程优先服务;
    3. 主动反馈运输信息。
    *优先权
    1. 优先收运权,优先交货权;
    2. 优先获得订舱,全流程快速服务,保证装机;
    3. 预留舱位不少于航班货运载量的30%。
    *收运及交货
    1. 收运时间:航班起飞前90分钟截止收运;
    2. 交货时间:航班到达后90分钟交付。
    *运价 原则上按不低于适用销售运价的120%计费。
    补偿保证
    1. 承运人原因,造成始发站全票或部分货物被拉下,或到达站超过承诺交货时间60分钟,承运人将均按航空运费的30%退还(仅限退还一次);
    2. 拉货在后续航班补运。
    备注:
    1. 有始发和到达服务承诺的航站:广州、深圳、长沙、武汉、郑州、海口、乌鲁木齐、大连、沈阳、哈尔滨、长春、汕头、珠海,共十三个城市。
    2. 在没有南航到达站服务承诺的航线上,“补偿保证”仅限始发站的服务承诺范围,而当在到达站服务出现违约现象,将不做补偿。
    产品标准
    市场细分 针对每票10公斤(含)以下的货物。
    产品特点 设立收运柜台,随到随运,无需预定舱位,轻便运输。
    增值服务
    1. 对小件货物提供免费包装(限简易)服务、快速安检和开单服务;
    2. 设立收运柜台,客户的货台停留时间最短;
    3. 提供监管,防止货物错运、漏卸、丢失;
    4. 货物在外场的配载和装机均享有优先权。
    *优先权 无需订舱,保证装上指定航班。
    *收运及交付
    1. 收运时间:航班起飞前100分钟截止收运;
    2. 交货时间:航班到达后120分钟交付。
    *运价 按小件货物正常运价收费。
    补偿保证
    1. 承运人原因,造成始发站全票或部分货物被拉下,或到达站超过承诺交货时间60分钟,承运人将均按航空运费的30%退还(仅限退还一次);
    2. 拉货在后续航班2.拉货在后续航班补运。
    备注:
    1. 有始发和到达服务承诺的航站:广州、深圳、长沙、武汉、郑州、海口、乌鲁木齐、大连、沈阳、哈尔滨、长春、汕头、珠海,共十三个城市。
    2. 在没有南航到达站服务承诺的航线上,“补偿保证”仅限始发站的服务承诺范围,而当在到达站服务出现违约现象,将不做补偿。
    3. 各单位收运所有小件货物可按“小件货物”产品销售,提供相应的产品服务。
    产品标准
    市场细分
    1. 《货物运输手册》中规定的贵重、活体动物、押运物品、重要证件等货物;
    2. 托运人要求特殊照料的货物,如公函包裹、样品、标本、母碟、有特殊意义的纪念物品、易碎货物、艺术品、数码产品等。
    产品特点
    1. 最高优先装载权;
    2. 在部分流程,允许客户监督组装;
    3. 全程提供专人服务,流程环节最少;
    4. 精心设计的地面运输过程,符合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定制服务;
    5. 不收运危险品及每件超过110KG货物(特种货物除外)。
    增值服务
    1. 使用专用包装带,提供免费简易包装,贴上明显的标签,打“#”包装带;
    2. 在全流程提供专人跟踪、保管、装载、拍照的增值服务,全程主动反馈信息;
    3. 提供保全服务、冷藏保温,注意气温、湿度、雨雪等情况。
    *优先权
    1. 需要订舱,有最高优先装载权;
    2. 预留不低于航班货运载量的10%舱位。
    *收运及交付 按照普通货物收运和交付时间处理。
    *运价 按N×100% ~ N×150%运价收费。
    补偿保证
    1. 由于承运人原因,没有在指定航班承运,退还50%的航空运费(含全票和部分拉下的情况);
    2. 拉货在后续航班2.拉货在后续航班补运。
    备注:
    1. 有始发和到达服务承诺的航站:广州、深圳、长沙、武汉、郑州、海口、乌鲁木齐、大连、沈阳、哈尔滨、长春、汕头、珠海,共十三个城市。
    2. 在没有南航到达站服务承诺的航线上,“补偿保证”仅限始发站的服务承诺范围,而当在到达站服务出现违约现象,将不做补偿。
    产品标准
    市场细分 针对宽体和非宽体航班上承运的每件超过100公斤的超重货物。
    产品特点 提供专业人员装机和卸载。
    增值服务
    1. 提供专业人员和设备装卸,保证货物顺利完好交付;
    2. 主动反馈运输信息。
    *优先权 订舱和装载次序按普通货物处理程序处理。
    *收运及交付 能过安检机的货物,提前240分钟交运;无法过安检机的货物,按民航总局相关规定处理。
    *运价
    100(含)- 300公斤 适用销售运价的110%
    300(含)- 500公斤 适用销售运价的120%
    500公斤(含)以上 适用销售运价的130%
    1. 散装货物重量限制为100(含) ~ 200(含)公斤;
    2. 同一票货物中多件货物重量不均等,客户可选择每件分开单独开单,或按加和所得的最终重量等级所对应的运价计费;
    3. 除上述运价和固定的地面服务费外,不另外收取超重货物叉车费;
    4. 唐翼系统订舱必须选择V-BIG产品代码,同时在货单备注栏注明“V-BIG免收叉车费”;
    5. 销售单位对该产品每月需单独做销售日报,于次月5日前上报当地财务部门及市场收益处产品管理室。
    补偿保证 按普通货物运输处理。
    备注:
    1. 限在有始发或到达服务承诺的城市开展:广州、深圳、长沙、武汉、郑州、海口、乌鲁木齐、大连、沈阳、哈尔滨、长春、汕头、珠海、南宁,共十四个城市。若在没有到达服务承诺的航线上承运,始发站必须征得到达站服务部门同意后才可承运。
    产品标准
    市场细分 针对“一票到底”的通单中转货物和邮件。
    产品特点
    1. 中转站限定时效的中转运输服务;
    2. 始发站不收运快件货物、小件货物和特殊保障货物。
    增值服务
    1. 对直达航班紧缺,或无直达航班运输的货物,实行约定时间内承诺运输;
    2. 在适用后续航班可进行“机转机”中转服务;
    3. 中转部门能提供高时效的转运服务,始发站与中转站间的信息传递及时准确;
    4. 后程航班预留一定比例的中转舱位。
    *优先权 收运前货物需订取后程舱位,后程航班要保证装载。
    *收运及交付 始发站必须先向中转站订取后程航班舱位,才可收运。
    *运价 按照适用的公布中转运价计费;无中转运价的,按公布直达适用运价的90%计费。
    *包装要求 专用包装带及包装,贴上“限时中转”标签。
    补偿保证 按普通货物运输处理。
    产品标准
    市场细分
    1. 针对处于空运与铁路、汽车边缘选择的货物,或者对时效性要求不强的货物;
    2. 限时运送货物具有对价格较为敏感,需求弹性较大的特点。
    产品特点
    1. 提供低服务需求的运输服务;
    2. 不收运特殊照顾货物和超重货物。
    增值服务
    1. 提供货物免费仓储服务;
    2. 非指定航班限时运送货物;
    3. 可利用中转联程航班运输;
    4. 货物贴附统一的“限时运送”标签。
    *优先权
    1. 最后次序装机的货物;
    2. 重点销售月载运率低于50%的航班,不能与业绩舱位冲突。出现特殊情况时,限时运送列作候补。
    收运和交付
    1. 每日提供22:00前的货物交接服务,提供一定时间的免费仓储服务;
    2. *必须提前一天收运货物,第二天开始清运,在约定时间内清运完毕。
    *运价 设立高等级运价,+1000KG、+1500KG、+2000KG…;或,按清运的时间段设立运价等级,如24、36、72小时内清运运价。
    产品标准
    市场细分 针对货主要求派送的货物。
    产品特点
    1. 提供标准化“机场到门“的到达派送服务;
    2. 不派送的货物:危险品、超重货、特种货物;
    3. 到达派送服务需另行购买。
    增值服务
    1. 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派送;
    2. 派送货物在航班到达后3小时内与派送方交接;
    3. 对于紧急派送货物,在机下与派送方(限南航下属部门)交接。
    *运价 派送运费另外收取,派送运价按照派送区域、重量等级收费。具体收费标准由派送单位根据当地收费标准制定。
    *包装要求 专门包装,贴上“到达派送”标签。
    推行区域 在有到达派送资源的分子公司、基地、营业部辖管区域内推行。
    备注:
    1. 开展到达派送产品业务的销售单位,按照公司货运部下发的《到达派送操作手册》具体要求进行操作。
    2. 具体操作要求请见《哈尔滨、郑州、长沙、贵阳到达派送操作手册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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